追討僱主欠薪 菲傭認欠債被追數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07/05 19:09
最後更新: 2016/07/05 19:09
樂康社會服務聯會主席陳秀姚聘用菲傭照顧其收養的流浪動物13年,該菲傭離職後循勞資審裁處追討有薪年假及遣散費,並就工作量過大而索償,共約18.2萬,案件下午續審。申索人供稱與姪女一同工作,去年8月25日僱主於家中收到有關申索人的追債傳真,申索人於姪女面前遭僱主掌摑臉部,其後再被指罵及拳打左右上臂,並被僱主恐嚇會殺死她,僱主則否認曾施襲。
申索人Centeno Lenely Reyteran供稱解釋是為朋友作借貸擔保人,她續指被恐嚇後因害怕,曾到朋友家暫避,同日晚上11時才返回住所及報警,翌日才看醫生,但至同年11月才落口供。
答辯人陳秀姚盤問申索人時指,曾批出一年96天假期予申索人,又指給她的金錢及假期已遠遠超過合約所訂明,並指出申索人擅將她的個人資料交給借貸人,讓「收數佬」向她追債,目的是要害她。申索人否認及指自己會還債,亦是她不離港的原因。